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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专精特新奖励政策_专精特新奖励
一、江苏省级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根据《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项目》(2020年)通知:
(一)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对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相关专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每年组织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上市。
1、南京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对独角兽、瞪羚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等,连续三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奖励。其中:独角兽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瞪羚企业和功能型总部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高升规”“小升规”,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3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再给予20万元“稳规”激励,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实现倍增。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按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江宁区:对获国家级“单项冝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溧水区:新培育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等特色企业,分类分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高淳区: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省“专精特新”企业、市“专精特 新”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30万元、10 万元奖励。省级新产品鉴定认定为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国内先进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励。
2、苏州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分三个梯级择优对不超过200家企业进行奖励和授牌。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首次获得“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获得“隐形冠军”企业称号的,每户企业奖励不超过150万元。“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奖励差额。
3、无锡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无锡市政府发的200亿元大红包里,对评为市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4、常州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常州市调整出台《关于推进高质量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的若干政策》,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奖励额度翻倍;同时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设立中小微专项扶持资金,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当年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5、镇江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镇江市经信类专项资金项目--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改造升级,奖励20万元
6、南通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列入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库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入选国家、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50 万元、20万元奖励。
对入选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的按每个产品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30万元。
被评选为江苏省“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的给予项目牵头单位50万元奖励。
对通过软件和信息技术、大数据行业相关资质认证(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及以上、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给予每个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含同类同级别复审再次获得)。
以上认定如省级已给予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补差。
7、泰州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优先推荐“泰州市专精特新企业”争取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优先支持“泰州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3、在企业宣传、产品推介、市场开拓、企业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和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为“泰州市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及各市(区)财政扶持资金优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推荐市级培育企业争创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企业,相关专项给予奖金奖励。
8、扬州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支持政策,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的奖励。
9、盐城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支持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争创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首次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培育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培育。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年度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淮安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每个分别奖励 50、30 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当年专项资金规模适当调整。(政策支持: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1、连云港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批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
首次入选省“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优质企业对接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在科创板等发行上市,对上市挂牌企业按市委市政府现行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政策支持:关于深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
12、宿迁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对获批国家级的奖励100万元,获批省级的奖励30万元。对首次入选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100万、50万元奖励。(宿迁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