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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_佛山市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广东省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基本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在本市注册并经营2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4、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且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5、重点入库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入库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6、产业集群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绿色石化产业集群、智能家电战产业集群、汽车产业集群、先进材料产业集群、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区块链与量子信息产业集群、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数字创意战产业集群、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
评价指标(符合条件之一或达到评分要求)
1、专业化:申请专业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两项或以上:(1)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2)企业有一项或以上特定细分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五位,且该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50%以上。
(3)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精细化:申请精细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并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产品通过佛山标准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3)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特色化:申请特色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带有广东省、佛山地域特色元素,具有独特性,能够为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
(2)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
(3)具有国家、省、市认定的特色称号,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4、新颖化:申请新颖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项或以上:
(1)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2)8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近三年曾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佛山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
(4)设有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政策依据:《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
佛山市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三水区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
佛山市高明区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通过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
政策依据:《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
佛山市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三水区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
佛山市高明区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通过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
政策依据:《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