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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4专精特新奖励及政策依据
发布日期:
东莞市专精特新奖励及政策依据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股份改造奖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支持企业技术研发。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材料)目录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推进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培育策划推广等工作,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精特新”企业,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授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
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对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或服务标准,给予单项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奖励不超过5项,总额不超过25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分别最高资助10万元和5万元。
政策依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