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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的专精特新认定条件_东莞市专精特新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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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的专精特新认定条件:
1.依法在东莞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上年度主营收入达到1000万以上
4.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注:以上第3、4项指标要求,对于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质量奖企业,“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标准不超过50%
东莞市专精特新的定义:
专业化:产品或服务专注于细分市场、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
精细化:产品质量的精良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特色化:产品或服务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研制生产;
新颖化: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