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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等全国省市区专精特新政策及奖补汇总
广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省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在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对国家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融资对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上市步伐,力争5年推动300家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支持力度,鼓励各地设立面向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计划,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优先参与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若干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形成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1+3”长短政策“组合拳”,从财税支持、金融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创新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人才智力支持多方面发力,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排西部前三,累计培育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0家。
其中提出,对认定为国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每年“桂惠贷”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100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沪、深、京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分阶段给予奖励累计6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福建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从提高资金奖励标准、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三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其中提出,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
江西
江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西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加大财税支持、优化信贷政策、畅通融资渠道、提升创新水平、推动数字赋能、加强人才支撑、助力开拓市场、提供精准服务、形成帮扶合力等九个方面提出了25条实事任务清单。其中包括: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及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或牵头申报的科技研发、重大成果转化等创新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等。
四川
四川省经信厅推动四川银行、重庆银行在四川省“5+1”产业金融推进会暨重点工业融资推介活动上,首发了“川银-专精特新贷”“专精特新信用贷”两款专项信贷产品。
“川银-专精特新贷”是四川银行向省内优质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四川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的信贷业务。该产品给予四川省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户可达3000万元-1亿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授信额度可适当放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订单需求确定贷款额度。
“专精特新信用贷”是指重庆银行向工信部或者四川省经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的信用贷款。该产品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最长期限3年。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OTC)挂牌展示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挂牌展示的费用给予补助。对在库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融资贴息贴保补贴。
安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提出以优质企业梯队建设为抓手,打好创新驱动、补链强链、数字赋能、要素集聚、环境优化组合拳,做优做大做强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到2025年实现专精特新企业梯队“3个倍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000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500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达50家。
行动方案明确,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0家,遴选省专精特新企业500家,对省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0万元,鼓励各地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补。
吉林
吉林省出台《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户,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户,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户、市(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0户,培育优质“种子企业”10000户。办法规定,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定向支持力度,单独调配30亿元再贷款和20亿元再贴现额度,专门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山东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印发《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提出到2025年,入库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万家以上;新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0家,累计达到10000家左右;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0家,累计达到750家左右,确保走在全国前列,力争成为排头兵。
方案提出了国家重点项目引领工程、育种扶苗工程、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产业链协同工程、数字化转型工程、资本赋能工程、双循环融入工程、人才汇聚工程等8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指导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突破,争取更多列入国家支持范围,始终保持入围数量排在前列。优选不少于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重点组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接北交所、科创板和创业板,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新三板”。
河南
河南银保监局联合河南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金融局、人行郑州中支等单位印发了《河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别从明确服务重点、健全体系机制、创新特色产品、强化联动合作等6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对全省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对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合作与保险保障100%覆盖。
河南省工信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推出了“专精特新贷”业务,并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均属于“专精特新贷”支持对象,单一企业在所有合作银行中“专精特新贷”业务累计授信额度上限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
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万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新增上市企业25家。其中提出,依托重庆科创投集团等,组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引导政府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投资机构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整合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每年遴选100家左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云南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梯度分类培育,根据企业发展指标评定情况,通过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择优给予一定奖补。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层级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建立税务、金融、银保监、证监等部门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机制,“一企一策”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银行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信用保险服务,落实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在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设立“专精特新”专版。
贵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支持贵州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的通知》,支持贵州股交设立“专精特新专板”。专板的建立,旨在为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专门化、专业化、专项化的资本市场服务。贵州股交将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贵州基地职能,按行业、按阶段为专板企业提供资本市场一对一、一站式的培育孵化服务。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股份制改造、上市、兼并重组等多层级的资本市场服务,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同时发挥贵州股交融资路演展示功能,挖掘专板企业“专精特新”属性,强化专板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服务模式。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开展服务帮扶活动10个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工作措施。
其中,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税务部门将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
甘肃
甘肃省出台《甘肃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重点聚焦财税支持,即省级财政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并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开展2次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企对接活动,力争全年为10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1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