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808-2928
- 咨询热线:18688742064
-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4栋20楼2002
山东青岛专精特新申报条件_青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工信部(局、厅)认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等四大特征的中小企业,即专注于产业链上某个环节的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前提是未在资本市场融资(不包括新三板),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申报级别还分为市级专精特新、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四大类,其认定标准逐级提高,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首先必须是市级专精特新,以此类推。
根据《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一)基本指标
1.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3.符合本办法“专精特新”定义的相应内容。
(二)加分指标
企业在盈利能力,发展能力,投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成长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力等方面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1.企业发展能力: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年均增长20%以上。
2.企业盈利能力:企业净资产平均收益率6%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企业投资能力: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4.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长率应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
5.企业持续成长能力: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和水平、企业的产出规模和产品质量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6.企业社会责任能力: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较高,重合同守信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根据《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一)基础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2.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4.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企业申报年度上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专项指标(至少具备一条)
1.专业化: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含)时间达到2年以上,专注核心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如5S管理、KPI考核、卓越绩效管理、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管理系统CRM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