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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启动(广州专精特新)
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第一批和第二批已遴选568家民营企业,总共将遴选1000家民营企业入库培育。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区工商联、各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各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4号)和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的通知》(穗联通〔2021〕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第一批和第二批已遴选568家民营企业,总共将遴选1000家民营企业入库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产业政策,主导产品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或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
3. 拥有自主品牌、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领先,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或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指标
1.专业化指标。上年度总资产达到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70%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2%以上。
2.精细化指标。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上年度净利润率2%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
3.创新能力指标。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
(三)优先考虑企业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优先考虑。
(四)注意事项
1.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属于遴选范围。
2.集团性质的企业,其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主体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不得重复申报,择优推荐一家进行申报。
3.第一批和第二批已申报但未入选企业,无须重新注册申报,可登录系统更新数据。
4.已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仍可申报本计划,经评估,优先纳入市工商联重点联系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对接,培育企业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扶优计划申报平台(https://fyjh.zaidaocloud.com/#/login/company)申报,线上申报流程详见《扶优计划申报平台填写说明》。已申报第一批和第二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的未入选企业请登录系统更新资料后提交进入第三批遴选。
2.形式审查。市工商联牵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数据进行核对。
3.遴选评审。市工商联、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抽取部分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候选企业名单。
4.名单公布。候选企业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并发布入选扶优计划培育企业名单,颁发牌匾和证书。
5.动态管理。对入选满2年的企业进行复核,对未能维持对应规模的企业,启动预警和替换机制。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五、填报要求
1.申报所需的所有资料均在申报平台中填写完成,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2.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合法。
3.申报企业按照《扶优计划申报平台填写说明》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审计报告未披露研发费用的另需上传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等附件。
六、入库培育措施
(一)优先安排符合相关条件的入选企业家代表参加“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以及市工商联、市工信局等政府部门举办的“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研修班等培训活动。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国家、省“专精特新”资质评定。
(三)帮助入选企业培养政企联络员,搭建企业与政府常态化对接沟通渠道,为入选企业开展各类涉企政策辅导、惠企服务对接、政企恳谈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四)帮助入选企业参与各类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鼓励“链主”企业向入选企业开放市场、创新等要素资源,协同突破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问题,提升中小企业配套支撑能力。
(五)指导入选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研制,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体系和专利布局。
(六)帮助入选企业加强产学研融合,推动高等院校、教研机构与入选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平台和实训基地,推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对入选企业开展技术指导交流,促进入选企业开发创新产品。
(七)通过各类媒体对入选企业和企业家开展公益宣传,提高“专精特新”企业和主导产品的知名度。
(八)组织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入选企业投资对接及项目路演,开展上市培育服务,设立扶优贷等专属产品,拓宽入选企业信贷融资渠道。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