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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联合五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引领银行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创新的生力军,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和“固链、补链、强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日,河南银保监局联合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金融局、人行郑州中支等单位印发了《河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分别从明确服务重点、健全体系机制、创新特色产品、强化联动合作等六个方面提出二十条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指导意见》聚焦目标,提出了“坚持精准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审慎包容”四项基本原则,紧跟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规划,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对全省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对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合作与保险保障100%覆盖,为推动全省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紧扣“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目标,《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工作推动机制、金融服务专员制”、定期走访机制和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等四项机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和核心成果产业化,高质量服务工业“四基”领域,围绕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推动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
构建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指导意见》支持各类银行保险机发挥各自差异化金融服务优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构建差异化、立体化金融服务格局。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完善专项资源配置机制,确保年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整体增速、有信贷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年末水平;鼓励建立专项审批风控机制,革新风控和信贷评审理念,加强对行业成长性、企业核心竞争力、创始人团队专业能力、主营业务发展可持续性的关注和研究,从传统的紧盯财务报表的审贷模式,向判断企业成长性的审贷模式转型,积极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适当简化程序,实现即报即审,提高审批效率;健全专项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安排专项费用补贴,下调利润考核要求,提升基层“敢贷、愿贷”积极性。
创新特色服务,丰富产品品类。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特征,《指导意见》支持各银行业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积极推广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长期项目融资、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和续贷类等产品,满足企业日常资金周转、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购置固定资产等经营活动以及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要求银行业机构牢牢把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坚作用,深化与重点行业核心企业和产业园区的战略合作,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和特色园区贷;深化跨市场金融服务,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加强与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理财子公司、优质券商等协同合作,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股权直投、IPO保荐承销等业务,为企业提供“商行+投行”的跨市场服务。《指导意见》同时还支持省内各保险公司研发“专精特新险”,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落地扩容,同时聚焦企业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等,为其提供职业责任、人身意外、健康养老等保险保障服务。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投入,更需要联动多方力量、汇聚多方政策,共同构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良好外部环境。《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完善“银政企”对接机制,深化与政府主管部门合作,主动融入省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在行(司)内组建“专精特新”专属金融服务顾问队伍,积极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与扶持工作;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用足用好各地政府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银担保合作,深化银保融合,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银税互动”平台、“信豫融”平台及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等联动合作,以大数据、互联网为依托,创新优化信贷保险产品,促进金融服务水平提升。
文章内容转载:河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