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808-2928
- 咨询热线:18688742064
-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4栋20楼2002
广东中山市专精特新认定奖励及政策依据_中山专精特新
发布日期:
广东中山市专精特新认定奖励及政策依据
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给予奖励:
1、培育企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50%以下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20万元;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
2、培育企业收入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奖励20万元;营业收入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30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奖励50万
3、单项冠军企业,按照以上1-2条标准加倍奖励
政策依据:《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