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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_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奖励
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通用条件:
1.在佛山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在本市注册并经营2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佛山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4.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且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5.重点入库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入库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6.产业集群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绿色石化产业集群、智能家电战产业集群、汽车产业集群、先进材料产业集群、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区块链与量子信息产业集群、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数字创意战产业集群、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
(二)专项条件
申请企业除了符合通用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一项或以上:
1.专业化
专业化型企业:企业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申请专业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两项或以上:
(1)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2)企业有一项或以上特定细分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五位,且该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50%以上。
(3)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精细化
精细化型企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申请精细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并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产品通过佛山标准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3)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特色化
特色化型企业:企业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特色化。
申请特色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带有广东省、佛山地域特色元素,具有独特性,能够为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
(2)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
(3)具有国家、省、市认定的特色称号,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4.新颖化
新颖化型企业:拥有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请新颖化方向的企业至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项或以上:
(1)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2)8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近三年曾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佛山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
(4)设有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三、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入库活动通过各区推荐入库方式实现,拟入库企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给所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再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推荐汇总提交。
(一)企业提交的材料
以下材料纸质版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另需提交对应电子版(申报书需提交可编辑电子版):
1.盖有申请企业公章的《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书》(附件1,所有信息需填写完整)。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如近三年相关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市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二)各区提交的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光盘:
1.盖有申请企业公章及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公章的《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书》。
2.盖有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公章的《2022年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申请汇总表》。
3.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奖励
1.给予认定奖励。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现金奖励。企业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国家、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先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企业管理、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3.提供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及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
4.推动创新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系列比赛,以及与赛事成果的优先落地对接,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参与制造全流程协同创新。
5.加强企业培训。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搭建企业家之间交流平台,对中小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着力提高制造业企业家对专精特新发展的认识和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