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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专精特新遴选范围和认定条件_湛江专精特新
湛江专精特新遴选范围和认定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精细化工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申报市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湛江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业上年末总资产18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2%以上。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70%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 25%以上或达到 20 人。
2.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拥有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等品牌之一。
3.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 2 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 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市级创新示范基地、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